彩虹之家承接团区委青少年权益工作相关项目服务为青少年成长搭建“彩虹”桥梁
关键词:  来源:彩虹之家 发布时间: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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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上午,团区委书记梁爽与海淀区彩虹之家青少年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彩虹之家”)主任任建雄在区政府第一办公区,就2014年团区委向彩虹之家购买青少年服务项目正式签约。

    2014年,海淀区再次被选为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区,区委区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于青少年的权益保护工作愈加重视,为了圆满完成试点工作,继续推进海淀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经团区委集体研究决定,再次向彩虹之家购买相关服务。

    彩虹之家在2013年累计开展重点青少年帮扶活动30余场次,开展直接个案帮扶126人,间接指导开展个案帮扶青少年200余人,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69场,防艾禁毒教育23场,法制教育5场,参观游园5场,接待调研、参加交流展示活动16场,覆盖青少年10000余人次,为海淀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努力。

    2014年,彩虹之家针对承接的团区委项目,计划将开展以下工作:以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以及普通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群为主要工作对象,培养一批优秀青少年人生导师、法律维权、自护教育等50人的专业工作队和志愿者队伍;有效整合政府和社会相关资源,深入开展关爱行动,针对200名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和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开展走访慰问的和职业规划等服务,开展个案帮扶80余人;深入开展青少年安全行动,在街镇、社区、中小学等场地,开展75场次自护教育课堂,开展一场大型自护和青少年维权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行动,开通青少年成长热线和维权热线;及时了解青少年动态,不断提高服务广大青少年的能力,为全国文明城区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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