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之家与青龙桥义务指路队携手开展义务指路志愿服务活动暨青少年法宣活动
关键词:义务指路  来源:彩虹之家 发布时间:2016-04-24


        4月24日下午,为了给青少年搭建一个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彩虹之家与青龙桥义务指路队携手开展义务指路志愿服务活动暨青少年法宣活动。彩虹之家主任任建雄,法律顾问栗翠华,彩虹行动人生导师、“法官妈妈”尚秀云法官,四季青派出所政委梁庆和,颐和园派出所政委桑洪伟,青龙桥地区义务指路队队长高玉红,青少年及志愿者等25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青龙桥义务指路队为所有参加人员发放了志愿者服装,高玉红队长为大家进行岗前培训。义务指路看似小事,但是经过高队长的总结、提炼,指路工作的每个细节都形成了规范标准,例如指路的手势、上岗服装、站姿坐姿、精确的路线说明、双语指路等。高队长在培训的同时,向大家介绍了指路队10年历程,还特意为大家歌唱了一曲他们的原创歌曲《义务指路队队歌》,参与人员听的非常入神,他们十年如一日的志愿奉献精神,令大家钦佩。

        志愿者经过培训后,大家立刻熟悉地理位置,上岗为游客进行了义务指路,协助推轮椅等服务。并向游客们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材料、自护安全小常识、预防电信诈骗小提示等法治宣传资料300余份。2个小时的志愿服务体验,让大家对义务指路有了深刻认识,大家在知春亭前进行分享。尚秀云法官表示,看到孩子们如此热衷志愿服务活动,她感到由衷的开心,并希望大家在今后尽自己所能帮助更多的人,让志愿精神永存,让爱心之花绽放。其中一位青少年说到:“本来今天出门前还犹豫,到底来不来参加活动。现在感觉活动挺好的,听了高老师的介绍,觉得他们很不容易,坚持了10年,还这么有热情。今天见到尚法官我也很激动,她一直陪着我们做志愿服务,还跟我们说,无论什么事都要有礼貌,尊重他人,下次我还会再参加志愿服务的。”其他彩虹行动学员和志愿们也纷纷谈了自己的感受。彩虹之家将继续积极开发、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为青少年参与社会公益开拓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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